關于投標質疑,你關心的11個問題都在這!
1、哪些人可以提出質疑?
提出質疑的供應商應當是參與所質疑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。
潛在供應商已依法獲取其可質疑的采購文件的,可以對該文件提出質疑。供應商可以委托代理人進行質疑和投訴。
2、供應商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提出質疑?
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、采購過程、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,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(nèi),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。
采購文件可以要求供應商在法定質疑期內(nèi)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(huán)節(jié)的質疑。
3、質疑函應包括哪些內(nèi)容?
(一)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、地址、郵編、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電話;
(二)質疑項目的名稱、編號;
(三)具體、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;
(四)事實依據(jù);
(五)必要的法律依據(jù);
(六)提出質疑的日期。
4、供應商應在何時提出質疑?
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、采購過程、中標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,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(nèi),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。
對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,應當在獲取采購文件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(nèi)提出。
5、采購文件中應標注哪些接受質疑的信息?
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采購文件中載明接收質疑函的方式、聯(lián)系部門、聯(lián)系電話和通訊地址等信息。
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應當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(fā)布媒體公布受理投訴的方式、聯(lián)系部門、聯(lián)系電話和通訊地址等信息。
6、由代理人提出質疑需提交什么材料?
代理人提出質疑和投訴,應當提交供應商簽署的授權委托書。其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、代理事項、具體權限、期限和相關事項。
供應商為自然人的,應當由本人簽字;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,并加蓋公章。
7、供應商質疑答復由誰處理?
采購人負責供應商質疑答復。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的,采購代理機構在委托授權范圍內(nèi)作出答復。
8、質疑答復期限為多久?
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不得拒收質疑供應商在法定質疑期內(nèi)發(fā)出的質疑函,應當在收到質疑函后7個工作日內(nèi)作出答復,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。
9、哪些人參與質疑答復?
供應商對評審過程、中標或者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,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可以組織原評標委員會、競爭性談判小組、詢價小組或者競爭性磋商小組協(xié)助答復質疑。
10、質疑答復應當包括哪些內(nèi)容?
(一)質疑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;
(二)收到質疑函的日期、質疑項目名稱及編號;
(三)針對質疑事項、質疑答復的具體內(nèi)容、事實依據(jù)和法律依據(jù);
(四)告知質疑供應商依法投訴的權利;
(五)質疑答復人名稱;
(六)答復質疑的日期。
11、供應商質疑成立的,如何開展采購活動?
對采購文件提出的質疑,依法通過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繼續(xù)開展采購活動的,澄清或者修改采購文件后繼續(xù)開展采購活動;否則應當修改采購文件后重新開展采購活動。
對采購過程、中標或者成交結果提出的質疑,合格供應商符合法定數(shù)量時,可以從合格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中另行確定中標、成交供應商的,應當依法另行確定中標、成交供應商;否則應當重新開展采購活動。
質疑答復導致中標、成交結果改變的,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本級財政部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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