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事件!9門變6門!一級注冊建筑師考試大綱(21版)發(fā)布,2023年執(zhí)行!
大事件!9門變6門!一級注冊建筑師考試大綱(21版)發(fā)布,2023年執(zhí)行!
關于發(fā)布《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(2021年版)》的公告
不斷提升城鄉(xiāng)建筑品質和設計水平,適應新的城鄉(xiāng)建設發(fā)展理念,加強新時期注冊建筑師隊伍建設,進一步提高一級注冊建筑師執(zhí)業(yè)能力和水平,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對《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(2002年版)》進行了修訂,形成《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(2021年版)》。經有關主管部門同意,現予頒布,自2023年度正式實施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(2021年版)
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
2021年11月12日
2021年11月12日,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發(fā)出通知,公布《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新舊考試科目成績認定銜接辦法》,全文如下。
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
新舊考試科目成績認定銜接辦法
《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(2021年版)》(以下簡稱新大綱)已公布實施。新大綱考試科目由9門整合為6門,為做好新舊大綱考試平穩(wěn)過渡,現對已通過《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(2002年版)》(以下簡稱舊大綱)部分科目考試考生的成績,提出以下認定銜接辦法。
一、新舊大綱考試科目的對應關系
舊大綱中的《建筑設計》(知識題)、《建筑材料與構造》(知識題)、《建筑經濟、施工與設計業(yè)務管理》(知識題)、《建筑方案設計》(作圖題)4個科目保持不變;
舊大綱中的《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》(知識題)、《場地設計》(作圖題)2個科目整合為新大綱的《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》(知識題)科目;
舊大綱中的《建筑結構》(知識題)、《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》(知識題)、《建筑技術設計》(作圖題)3個科目整合為新大綱的《建筑結構、建筑物理與設備》(知識題)科目。
二、新舊大綱考試科目成績認定
1.舊大綱中《建筑設計》《建筑材料與構造》《建筑經濟、施工與設計業(yè)務管理》《建筑方案設計》4個科目成績合格的,認定為新大綱該4個科目成績合格。
2.舊大綱中《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》《場地設計》2個科目成績均合格的,認定為新大綱《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》科目成績合格。舊大綱中《建筑結構》《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》《建筑技術設計》3個科目成績均合格的,認定為新大綱《建筑結構、建筑物理與設備》科目成績合格。
三、新舊大綱考試科目的組織實施
2022年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仍執(zhí)行舊大綱,考試科目為9門。
2023年起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執(zhí)行新大綱,考試科目為6門。
舊大綱中《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》《場地設計》《建筑結構》《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》《建筑技術設計》5個科目在2023年進行收尾考試,該5個科目中部分科目成績未合格的考生,可繼續(xù)參加舊大綱剩余科目的考試,成績合格按本辦法第二條的規(guī)定認定為新大綱對應科目成績合格,或考生直接參加新大綱對應科目的考試。
2024年起不再進行舊大綱上述5個科目的考試。
四、新大綱考試科目成績合格有效期和起算時間
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由9個科目整合為6個科目后,考試成績合格有效期仍為8年不變。凡本辦法第二條認定的新大綱考試科目合格成績,統一自新大綱考試實施年度起計算8年成績合格有效期。
同類文章排行
- 交通部印發(fā)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動方案
- 青海:調整建設工程現行定額人工費單價!7月1日起執(zhí)行
- 水利部印發(fā)《水利工程造價管理規(guī)定》
- 西安住建局: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
- 西安:關于加強2023年高、中考期間噪聲污染管控的公告
-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 山東省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繁榮建筑創(chuàng)作的若干措施
- 寧夏加強建設工程監(jiān)理工作 四種行為將被列入“黑名單”
- 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發(fā)布2023年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
- 福建省住建廳:5月26日18點起,停止受理二級建造師等注冊業(yè)務!
- 云南:5月22日起,實施換發(fā)全國統一電子證書!6月30日后舊版失效!